汉中因汉江而得名,历史悠久。夏朝时,汉中地区属梁州,殷商时期属巴方,到西周时期将梁州并入雍州,春秋时期属蜀国。战国时期,楚怀王设郡,因其辖地处汉江流域中段,故称汉中。秦惠文王十三年,秦败楚军于丹阳,取楚汉中地六百里,复设汉中郡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分全国为36郡,汉中为其一。东汉时将汉中郡址由西城迁到南郑。隋文帝时改设汉川郡。唐高祖武德元年改汉中郡为梁州,唐德宗兴元元年(784)改梁州为“兴元府”。北宋初年,置“峡西路”,辖兴元府。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分峡西路为利州、夔州两路。元朝改利州路为“兴元路”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五月改兴元路为“兴元府”,六月又改为“汉中府”,清朝实行省、道、府、县四级行政区划,撤汉中府,设汉中道。民国政府成立后,在汉中设立陕西省第六行证督察区。
1949年,汉中解放,设南郑市,并在南郑市设立陕南行政公署。1951年2月,撤消陕南行政公署,设立南郑专区。1953年10月又改为汉中专区,1969年汉中专区改为汉中地区。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,撤消汉中地区,设立汉中市,下辖汉台区和南郑、城固、洋县、佛坪、西乡、镇巴、留坝、勉县、宁强、略阳11个区、县。